我以为我曾经热爱音乐、文学和思想,根本不在乎什么时尚。
后来又去翻北京娃娃,才发现那时候也迷恋于一支唇膏。
原来我一直没变啊,原来我一直都是喜欢物质的,只是我自以为我不喜欢而已。
甚至我还比一些女人更喜欢物质。
我也会一掷千金买自己喜欢的名牌的包,也会被广告所迷惑,也会虚荣,也会说出“穿一条漂亮的内裤也不妨碍我们谈论托斯妥耶夫的思想”
我算是看透自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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